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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成效显着 |
2023/1/12 16:21:10 来源:市财政局 资环处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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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市财政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制定印发了《连云港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标准,拓宽举报渠道,丰富奖励形式,提高奖励幅度,保证奖励资金来源,有利于发动社会力量遏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自新细则出台以来,越来越多的群众知晓有奖举报工作的具体内容,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问题举报,群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度与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一是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等情况,对举报人予以奖励50元-50万元。通过表扬、颁发奖旗奖状、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双管齐下,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二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挥信息网络优势。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府热线和“12369”环保热线、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现群众发现污染问题随手拍、随手传,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及时兑付奖励,简化领奖流程。举报事项符合奖励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举报案件的违法情节、环境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奖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发放,举报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相应生态环境部门领取奖金。及时兑付,快速领奖,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
截止目前,我市共办理举报奖励案件19件,奖励金额14150元,单个案件最高奖励金额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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