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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绩效审计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
2022/11/21 10:30:38 来源:市审计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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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我市出台了《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绩效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财政部门优化评价工作程序,出台《连云港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市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开展。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推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市审计局积极调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审计监督,全面促进重大政策有效落地,推动国有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一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采用大数据分析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80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总体分析筛查,并根据分析疑点现场核查了34家单位,在预算决策环节,关注是否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关注是否将绩效目标作为前置环节;在预算执行环节,关注是否实行绩效“双监控”;在决算环节,关注是否执行部门自评与外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与再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在信息公开环节,关注是否执行绩效信息公开。审计发现:有27家预算单位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且部分单位绩效评价自评质量低、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率不高。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促落实。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有较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政策措施、专项资金作为绩效审计项目,开展专项资金政策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有3家单位存在历年基建结余结转存量资金、有5家单位结余2年以上资金上缴财政统筹使用;1家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未对实施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未进行绩效运行动态监控,未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
三是推动审计整改提成效。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交3篇审计专报和1篇综合报告,其中2篇得到市长批示,2篇得到常务副市长批示,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努力推动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关于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方面的制度,健全完善事前绩效论证、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规范绩效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预算决算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在推动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方面积极发挥审计作用。
(审计局 王立威、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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