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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启动2015年度低收入困难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 |
2016/6/23 8:47:4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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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困难条件,减轻住房消费负担,市公积金中心于2013年以来已连续三年开展低收入困难家庭公积金 贷款贴息工作。目前,会计核算科已启动2015年度贷款贴息的公告及受理工作,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中心服务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申请上 一年度的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按照先还后贴、年度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的贴息申请,三季度经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 上一年度贴息资金。贷款贴息额度按该笔贷款在上一年度实际已支付的贷款利息一定比例计算,且单笔贷款的贴息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贷款贴息业务需 经过申请受理、中心初审、联合审查、社会公示、发放贴息资金五个程序。对审核通过的贴息申请人,中心将贴息资金直接划入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款银行储蓄卡或 储蓄存折账户内。
市公积金中心自2013年以来共为51户家庭提供贷款贴息,累计贴息金额19.07万元。贴息规模和影响力逐年提高,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也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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