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指导督促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统一规划、组织、部署和检查市级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级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一)办公室 1803室 王鹏杰 主任
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级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起草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县区机关工委工作。负责工委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综合治理、扶贫帮困等工作。负责机关各类创建活动、机关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工委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二)市级机关纪监工委 1811室 苗源 纪监工委副书记
监督促进市级机关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其领导班子及成员和科级干部的监督。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纪委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市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对给予市级机关有关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审核,建立健全对市级机关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质量评查机制。完成市纪委监委、市级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处 1819室 王学庆 处长
负责统筹谋划市级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市级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费管理和党建考核;督促指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及其设立的纪检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任免;参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承担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报批工作。
(四)宣传处 1815室 丁海峰 处长
负责指导市级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市级机关意识形态等情况。负责指导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党的建设信息化、外宣工作;负责重要党建课题研究的组织工作。
(五)作风建设处 0529室 汤鹏 处长
承担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对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评议及投诉受理工作;统筹协调市级机关党建督促检查;承担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成机关党建重点任务的督查。
(六)机关工会 1821室 刘曙静 工会主席
负责指导市级机关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领导市级机关基层工会工作,审批市级机关基层工会机构,负责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任免;联系市级机关共青团的工作、妇女工作。负责承办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提案办理等工作。
(七)机关党校 1815室 赵峰 机关党校校长
培训市级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党务干部及发展对象。
办公室 85801016 85833370
办公室(值班) 85801015 85831552(传真)
纪工委 85806462
组织处 85802437
宣传处 85811441
作风建设处 81589563 81589887
机关工会 85818053
机关党校 85826238
一、实行办事限时制度
1、接转党组织、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关系,随到随办;
2、批复下级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入党材料预审不超过半个月;新党员审批不超过二个月;
4、审理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和备案案件,不超过一个月。
二、实行文明办公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接人待物热情礼貌;
2、公务场合和接打电话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
3、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主动、积极地为来委办事人员服务;
4、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举止大方,办公场所清洁整齐。